GB 38507-2020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含量的限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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忠科检测提供的GB 38507-2020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含量的限值,GB38507-2020这项标准定义了油墨中的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的含量,报告具有CMA,CNAS资质。
GB 38507-2020 这项标准定义了油墨中的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(VOCs) 的含量,具体规定如下:
1. 纯度:不得含有任何以已知的或潜在的有害物质(例如涂料、溶剂和溶质)为原料生产的VOC。
2. 存储条件:不得含有任何对环境造成污染的VOC或其残留物。
3. 生产过程:不得含有任何过量VOC,并且应当按照规定的生产程序进行。
4. 分类:在生产过程中应根据产品类别对VOC进行分类。可以使用 ISO 标准或 FDA 标准来进行分类。
以上就是 GB 38507-2020 对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(VOCs) 含量的限值要求。这种限制主要用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,防止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污染,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的合规运营。
GB 38507-2020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含量的限值方法
GB 38507-2020中规定了油墨中的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含量的限值要求。以下是主要限值指标:
1. VOC含量:在规定的最大允许范围内,每单位重量的油墨中必须控制在不超过0.01%。
2. VOC总量:每单位重量的油墨中必须控制在不超过1g/吨。
3. Toluene残留量:在规定的最大允许范围内,每单位重量的油墨中必须控制在不超过0.0006克。
4. Isopropyl alcohol残留量:在规定的最大允许范围内,每单位重量的油墨中必须控制在不超过0.0002克。
这些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,防止有害物质对环境的影响,并保护公众健康。建议在进行油墨生产或使用时遵守以上规定。
GB 38507-2020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含量的限值流程
在GB 38507-2020规定中,要求油墨中含有特定的VOCs。这些VOCs主要分为挥发性和不挥发性两类。
1. 蔬菜香料:根据GB 38507-2020规定,蔬菜香料中的主要VOC是芥末、硫化钠和苯乙酸酯。它们可以通过添加助剂或喷雾等方式消除。
2. 醋味调料:醋味调料中的主要VOC是醋酸和氢氧化钠。它们可以通过增加助剂或者调整工艺来消除。
3. 豆类调料:豆类调料中的主要VOC包括豆豉酮、羟基丁酸甲酯和丙烯酸酯等。这些VOC可以通过降低助剂或者更换工艺来消除。
4. 硫化物:硫化物包括硫磺和硫醇。它们可以通过减少助剂或者改变生产工艺来消除。
5. 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:这种VOC可以在油墨产生后释放出来,但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。因此,GGB 38507-2020规定建议油墨的每升生产量控制在不超过一定标准内。
以上就是GB 38507-2020规定关于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含量的限值流程的基本内容。具体操作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制造商的生产工艺指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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